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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口檢察融合集約運用法治方式保障人權

一個平臺 三項機制 四條通道河口檢察融合集約運用法治方式保障人權【我要糾錯】【字體:大 默認 小】【打印】【關閉】稿件來源: 法制日報——法制網發佈時間:2017-11-27 09:23:09????法制網記者薑東良 《法治周末》記者梁平妮

????2014年至今,刑事案件的羈押率由42%逐年降至24.7%;創造瞭個案最短用時1天,最多一次對14起案件集中開庭審理、1小時35分鐘完成審判的最快紀錄,實現瞭認罪刑事案件的快訴、快審、快判;多年來,刑事案件認罪服判率保持靜電抽油煙機在92%-97%之間……

????“這是我們建立刑事執行人權保障中心以來取得的成績。”山東省東營市河口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宋繼聖在接受《法制日報》記者采訪時表示,近年來,在總結各地經驗的基礎上,我們堅持問題導向,以人權保障為目的,以檢察權行使為依據,在有關部門和社會力量的參與下,綜合運用法治方式切實保障被執行人合法權利,全面、系統落實刑訴法尊重和保障人權規定。

????據悉,東營市搭建瞭人權保障中心綜合平臺,涵蓋非法證據排除、訴訟權利保障、羈押必要性動態評估、電子監控監督模塊、認罪認罰輕微案件督導、羈押表現綜合評定、社會保障七個模塊。通過逐人分模塊建檔,可以隨時導入導出在押人員的位置及移動軌跡、案情摘要、訊問合法性審查及羈押必要性審查評估、權利告知及落實、訴訟進程、權利訴求等多種信息,實現瞭對羈押過程、執行過程、訴訟過程的全程化監督,最大限度地保障被執行人的合法權益。

????創新三項機制實現人權保障工作的規范化。一是建立羈押必要性動態評估機制。從羈押期間表現、案件辦理情況及傢居情況三個方面對捕後羈押對象展開評估。根據評估結果及時開展羈押必要性審查工作,最大限度保障其人身自由權。二是建立認罪認罰輕微案件督導機制。對被執行人自願認罪認罰的案件,規定公安機關30天內快偵快結;公訴部門使用藍印起訴書,在20天內審查終結;法院在20天內集中開庭並當庭給予從輕判決;刑事執行檢察部門負責對訴訟期限進行提示和督促,加快認罪認罰案件訴訟進程。三是建立電子監控監督機制。將所有非羈押被執行人納入中心綜合平臺,嚴格控制佩帶電子監控設備的人員范圍。與公安機關和司法行政機靜電除油煙機價格關建立處罰通報制度,切實規范處罰過程。

????暢通四條通道實現人權保障工作的常態化。一是暢通非法證據排除通道。對新入所人員體檢全過程進行錄像,並以此作為審查偵查機關是否存在非法收集證據的重要依據。二是暢通訴訟權利保障通道。駐所檢察室開設信訪接待室,中心設立檢察官接待室,實行電子約見檢察官制度,並通過設立檢務公開欄、發放權利告知卡,律師提供法律咨詢等方式,保障其多種權利。三是暢通羈押表現綜合評定通道。綜合羈押表現和駐所檢察室、公訴部門、法院的量刑評定,對表現好的在押人員酌情予以從輕處罰,從輕幅度為10%。四是暢通社會保障通道。設立志願者辦公室,針對每個被執行人的申請,提供就業培訓、定期回訪等服務,並及時對困難人員展開幫扶救助。

????“通過社會保障制度,2014年以來,在河口區執行非監禁刑的529人,全部實現瞭再就業,再犯罪率逐年下降;今年9月,河口區被評為全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縣區。” 宋繼聖說。

(責任編輯靜電機推薦:蘇明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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